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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吃零食买饮料也用公款报销,报销名目竟然是…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

1部分 案例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孙志东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公款报销

10月9日,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1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孙志东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公款报销问题。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孙志东出差到海口、定安、儋州等地开展价格调查等工作,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9004.67元公款报销,其中:先后9次将个人支付的零食、饮料等商品费用450元开具成燃油发票公款报销;先后21次通过采取虚增出差人数、虚增住宿房间数等方式开具住宿发票将个人餐费8554.67元公款报销。2020年6月,孙志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海南省纪委监委)

2部分 说纪

海南省琼中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9次公款报销零食费用,21次虚开住宿票报销个人餐费。

琼中县价格认证中心主要承担全县的价格鉴证、价格服务等工作,内容涉及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国有资产及扣押物品价格认证,为全县各单位开展扶贫物资、设施设备等的采购价格进行询价。因为要对各类物品进行价格鉴证、询价等工作,其工作人员要经常到县外、乡镇出差。

2010年10月,孙志东从琼中县营根镇政府调入县价格认证中心,2018年3月,任中心主任。有时出差加油,孙志东会在加油站便利店购买一些饮料、零食等商品放在车上作为出差备用。孙志东想着几十元钱也不多,应该也不会有人知道,就要求加油员将购买的商品开具成燃油发票公款报销,每次虚报费用最少30元,最多100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他先后9次在加油站便利店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饮料、零食等商品费用450元开具成燃油发票公款报销。

出差定安、儋州、海口等地开展价格调查工作的时候,有时工作无法在当天全部完成,孙志东等人便会在出差地住宿并在入住酒店用餐,每次用餐费用为200元到800元不等。这些餐费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因为根据《琼中县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孙志东等人出差省内县外,如果是单位派车的情况下,每人每天有100元伙食费补助。

如何报销这些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孙志东又打起了“公款”的主意。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他先后采取虚增出差人数、虚增住宿房间数等方式,开具发票21次,累计虚报住房28间合计8554.67元用于冲抵餐费。然后以孙志东或单位其他人员名义在县价格认证中心报销,由县价格认证中心通过县财政局支付中心报账后分别转入孙志东或单位其他人员银行账户,转入其他人员账户的资金到账后,再转给孙志东。

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2020年6月,孙志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孙志东案暴露了琼中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差审批和报销制度的漏洞。琼中县监委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价格认证中心为琼中县发改委直属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本单位和直属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报套取差旅费、违反工作纪律审批同意单位工作人员虚报套取差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县发改委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制度。出差前必先填写出差审批单,报领导审批后再出差,如情况特殊,必须电话请示同意后再出差;要求所有人员严格执行《琼中县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琼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县部分差旅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落实制度,杜绝不按规定报销、重复报销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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