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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四抓”护航金融赋能 助推营商环境优中更优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扎实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任,聚焦金融赋能,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

抓日常,强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实地调研、日常监督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单位的沟通协同,结合会议议题有针对性地提醒,强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优化金融环境方面突出地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强化金融支持,加强资金要素保障,助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

抓重点,督落实。结合专项监督、“三步三清单”监督中发现中小企业融资难、后备上市企业培育储备不足等问题,采取“定期调度+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整改落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先后实施金融灌溉工程出台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开展“金融赋能工程”行长县区行活动等,推动市政府与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分别签订1000亿元、60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召开重点项目银企精准对接会,推介项目185个,达成融资意向113.4亿元。

抓创新,促实效。按照《滨州市金融支持“制造强市”行动方案》,督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聚焦19条重点产业链,创新实施“群链金企协同”行动,建立产业链金融管家“5577”首席顾问团制度,启动首期食品健康产业集群精准服务活动,实现产业链固链、延链、补链、强链同步推进。结合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聚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落实重点惠企政策的群众知晓率、满意率、到位率得分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抓整改,建机制。结合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反馈意见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督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找准重点、抓住要点,落实4个方面13项整改任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72条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三色”监测评价办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滨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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