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曝光台
滨州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为深入开展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升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近期查处的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滨城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亮严重违纪违法案。2018年至2023年,张亮在滨城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滨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期间,接受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滨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个人和位请托,通过“先干后招”、“明招暗定”等方式帮助请托人或相关公司中标项目,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张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9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2.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和教育局原正科级干部王英鹏严重违纪违法案。2021年至2022年,王英鹏任滨州市中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接受山东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某某、山东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违规安排特定招标代理公司帮助请托人或相关公司中标项目,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王英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惠民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原七级职员王泰山严重违纪违法案。2012年至2021年,王泰山在任惠民县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惠民县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惠民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接受某施工队负责人王某请托,为其工程项目承揽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王泰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阳信县教局原筹建办主任、阳信县第一中学新校区原筹建办主任苟延冬违纪案。2017年,苟延冬任阳信县教体局筹建办主任、阳信县第一中学新校区筹建办主任期间,接受阳信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某某(另案处理)请托,故意规避招标程序帮助王某某的朋友韩某某承揽阳信县第一中学新校区相关工程项目。20246月,苟延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案件,有的滥用决策权违规决定招标方式,有的为请托人量身定制招标方案,有的想方设法规避招标,这些问题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各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顽瘴痼疾,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强力震慑,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成效,为加快推进品质滨州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中共滨州市纪委 市监委信息中心技术维护 鲁ICP备09061435号-4